羊城晚報訊 記者丁玲報道:4月2日,在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,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管理規范》團體標準(以下簡稱“團體標準”),從人員要求、食品管理、設施設備、消毒檢測等方面確立了集中監管倉的標準規范,構筑廣州進口冷凍食品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線。尤其值得關注的是,團體標準在食品管理方面創造性地提出“入庫前初篩”,有助降低集中監管倉的病毒感染風險。
進口冷凍食品監管備受關注。自今年1月27日起,廣州在荔灣、白云、黃埔、番禺、南沙等5個區,設立28家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,對進入廣州的進口冷凍食品實施“相對集中、駐場監管、電子溯源、每件必檢、件件消毒、合格出庫”的管理措施,實現進口冷凍食品儲存、運輸、生產加工、銷售和餐飲服務全流程全鏈條閉環監管。
如何確保集中監管倉規范運行?團體標準對涉進口冷凍食品集中監管倉內工作流程、操作標準等進行規定,并提出“管理四要求,操作四指引”:人員管理要到位、食品管理要安全、環境管理要友好、車輛管理要可溯;個人防護指引要完善、采樣檢測指引要精準、消毒消殺指引要明確、無害化處理指引要清晰。
消毒消殺工作方面,針對目前多數集中監管倉反映的消毒劑問題,廣州科學擴展消毒劑種類選擇范圍,支持企業開發通道式自動消毒系統并推廣使用,全面提升消毒效果,提高消殺效率,降低運行成本。食品管理方面,創造性地提出“入庫前初篩”,這一做法大大降低集中監管倉的病毒感染風險,在全國率先形成標準化的做法。
